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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时间:2022-09-27
    海港区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落实省、市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海港区对涉及产生危险废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及废弃处置单位和其他有关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

一是全面实施排查。对辖区内在产、在建、建成未投产、关停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进行全面现场排查,重点围绕环境行政许可、环保设施“三同时”、危险废物鉴定鉴别、贮存利用处置过程风险防控情况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

二是严格整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台账管理,逐企逐项梳理登记。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督促企业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指导企业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同时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对属性不明的中间产物、副产物、废料废液等,督促企业限期开展属性鉴别,依据鉴别结果,严格按相关要求规范管理;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非法生产、无证经营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推进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有机结合,深入核查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暂存间规范化建设情况和转移联单制度落实情况,对各类污染治理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要求的,及时提醒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严厉打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处置行为。下一步,海港区继续围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效,将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常态化,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