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以前期安全生产检查为基础,研议农村、社区自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情况,明确排查目标和重点。印发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行动。二是采取“一户一档”全覆盖清查,按照经营用途、隐患类别等情况进行分类。通过入户走访、现场查看、当面询问等方式,重点排查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扩建的房屋。三是督促产权人与使用人、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引导自建房业主加强巡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排查出来的7类重点情形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销案,落实闭环管理。截至目前,排查自建房2068处,初步判定隐患4处,责令停工1处。 (政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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